2020年宁波历史油价_2021年油价格一览表宁波
1.2021年春节后回宁波要隔离吗?
2.2022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各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3.宁波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
4.2021宁波休渔期从什么时候开始宁波海鲜价格多少
5.2021年宁波市残疾人保障金是多少?
6.宁波所有大学名单一览表
宁波银行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4月10日,今年6月21号银行一年期以上的银行定期存款基本上都有所下降了,宁波银行也是一样,那么2021年宁波银行存款利率是多少?我们给大家准备了宁波银行存款利率一览表,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
以下是2021年宁波银行存款利率一览表,详情如下:
银行名称:宁波银行。
活期:0.35%
三个月:1.5%
六个月:1.75%
一年:2.145%
两年:2.7%
三年:3.85%
由此可知2021年宁波银行存款利率,因为银行存款利率是会随时间而变化的,虽然变化起伏可能不会特别大,但还是需要注意一下,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要以当地宁波银行的存款利率为准。
宁波银行除了定期存款,还有理财产品可以买的,一般收益是比存款要高,风险也是一样,比如说宁波银行的2021宁私卓越磐石39号,业绩比较基准是:3.95%,收益率还是比较高的,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意思就是说不保本、不保息,但是3.95%是个预期收益,基本上是比较靠近的。
另外这个是有门槛的,门槛是比较高,属于50万起购,其次就是有153天的理财期限,所以在购买前要合理配置好基金,最好是用闲钱购买会比较好。
2021年春节后回宁波要隔离吗?
2021宁波生育津贴最新政策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
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
具体如下:
1、生育津贴计发标准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差额部分;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2、在职职工生育时正常享受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含生育医疗待遇和津贴,其中宁波市内生产的职工可以在申领生育津贴时享受1500元的生育补贴。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2022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各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答案是:需要居家隔离。
2021年1月25日最新公告如下:
2021年1月28日春运开始,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日前,《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农村地区及返乡人员相关防疫工作进行部署。
可在务工地的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主动进行核酸检测,返乡时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时间到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报备登记,并核验安康码。
具体常见问题如下:
① 为什么要对返乡人员加强疫情防控管理?
进入冬季以来,农村地区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严重影响当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农村地区防控能力薄弱,疫情防控难度大,特别是春运期间返乡人员明显增多,人员流动增大,将会进一步加大疫情传播风险。
为严格落实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对返乡人员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十分必要。核酸检测是目前尽早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有效手段,要求返乡人员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能够有效降低疫情传入农村的风险,保障大家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的春节。
② 工作方案所指返乡人员包括哪些人群?
工作方案所指返乡人员是指从外地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
主要包括:一是跨省份返乡人员;二是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部人员原则上不流动);三是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③ 返乡前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何获得?
返乡人员可在出发地或目的地的任意一家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返回农村地区。
宁波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
一、招录计划
2022年全区各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60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1年11月3日起登录鄞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byz.gov.cn查询。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宁波市生源或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2021年1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3.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2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11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12月12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区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检察院司法警察、综合执法、市场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报考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考试地点在宁波市区。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
2.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上述1、2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职位的,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九)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全区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入围考察。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执法单位因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撤并的,以整合后单位名义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入围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人员的名单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
(十三)递补规定
1.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体能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
3.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5.截止各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之日(以请示件发文日期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拟录用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6.在次年宁波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实行递补。
7.递补人员的名单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如有疑问,请查询有关电话和网站。
2.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3.截止到2021年11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1年11月1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0571-88396765,传真:0571-88396652,邮箱:zjks01@126.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7.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8.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9.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10.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11.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12.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2年宁波市鄞州区各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各级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13.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14.在招考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确定是否组织补充录用。确定进行补充录用的,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等,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等网站发布。
1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2022年宁波市鄞州区各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xls
2021宁波休渔期从什么时候开始宁波海鲜价格多少
法律分析:2021年宁波社保缴费基数最低为3815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9070元。因为受到疫情影响,所以社保缴费基数也暂时没有调整,只需要确定好缴费基数就可以计算好每个月的社保费用。即便是自行参保社保,缴费基数也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定,必须要按照规定来进行缴费基数的上报,然后去确定好社保费用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七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2021年宁波市残疾人保障金是多少?
宁波的休渔期也确定了,部分品种的鱼在这几天禁止捕捞,但是正式的休渔期可能是在5月初了。禁渔期期间,很多海鲜价格肯定是会涨的,所以大家要有心理准备。
宁波休渔期自4月1日起,东海开始禁捕,梭子蟹成为首批禁捕的对象。东海带鱼也将于4月16日停止捕捞。从下月1日起,东海将进入全面休渔期,宁波人超爱的东海“虾兵蟹将”将暂时离开公众餐桌。休渔前,部分市民提前半个多月开始囤货,海鲜价格也进入了频繁波动期,有的品种一天一价。
海鲜价格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东海梭子蟹价格相对较贵,尤其是大闸蟹供应相对减少,其他水产品也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4月以来,在禁止捕梭子蟹后,大闸的供应量再次下降,价格大幅上涨。半斤以上包括1斤左右的东海梭子蟹卖到290元一斤,养殖梭子蟹带绳4两左右,也卖到两百元一斤。
之前4两左右的野生小黄鱼的价格在110元/斤左右,现在已经涨到150元/斤左右。一斤重野生黄花鱼的价格仍然是卖六百元一斤,相对来说,深水养殖黄花鱼要便宜得多,价格比较稳定,每斤45元左右。东海1斤左右的拖网带鱼卖75元每斤,四指宽带鱼比上周每斤涨10元。
清明前后大热的象山港蓝点马鲛鱼的价格有了一定的下降。大马鲛鱼35-40元/斤,小马鲛鱼45-
55元/斤,远低于清明节前70-80元/斤。这与供应的增加有关。一些市民一口气买了五六条马鲛鱼,有的刚煮熟,有的切成块放在冰箱里。
休渔期间,宁波海产品的供应总量还是充足的。一方面,现在的储存条件较好,经销商在休渔前将大量海鲜冷库起来。另一方面,随着海产品养殖技术的日益成熟,一些水产产品可以在休渔期间集中投放市场,以弥补缺口。
宁波所有大学名单一览表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宁波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
需要说明的是,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和2022年残保金仍按每人每月20或24元标准执行;2023年,以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征收2022年全年费款,单位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的1倍;2024年起,单位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的2倍。目前,残保金相关优惠政策有两个。
一是针对小微企业残保金的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是分档征收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90%征收。
这里特别要注意,因为2023年度计算的残保金是以2022年度的在职职工人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为依据,公司只有在2022年度1月份就安排残疾人就业才能最大程度享受优惠政策。
二、征收的群体有哪些?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三、什么时间可以申报残保金?
保障金按年申报缴费期为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申报缴交上年度的保障金。当年新登记注册的 用人单位应当于次年的申报缴费期内申报缴纳保障金。
四、这些事儿,要注意!
1、所属当年的残保金次年9月集中征收。
2、当年安置残疾人,次年1-6月向残联部门进行网上备案,次年9月享受抵减政策,如2022年安置残疾人就业,2023年享受抵减政策。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附:残疾人就业安置奖励政策
一、可以享受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的单位
①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超过25%的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以下简称“集中就业企业”) ;
②超过1.5%的分散按比例就业企业( 以下简称“按比例就业企业”) ;
③除国家机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之外的非企业用人单位,以及符合暂免征收残保金条件的小微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
二、享受超比例奖励的企业必须符合的条件
①残疾人职工必须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有本省户籍并持有浙江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
②与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③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1人以上(含)。
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三、超比例奖励的标准
①集中就业企业:每超比例安排1名残疾人,每年按不低于上年度1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奖励。
②按比例就业企业:每超比例安排1名残疾人,每年按不低于上年度4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奖励
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五、残保金如何办理申报?
(一)网上申报
1、进入电子税务局,在申报页面,选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点击填写申报表
2、进入申报页面,核实公司的名称、地址等,再核对费款所属期(一般都不会有错,但建议核查一下)
3、核对无误后,填写工资总额,在填写上一年的职工人数,最后核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是否正确。
4、填好工资和人数后,第九列会弹出应纳的费额,如果企业符合减免条件,则第10列会弹出一个灰色的选项。
5、核对信息无误后,填写经办人员的名称。
6、填好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再点击申报。
7、点击申报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申报成功了,页面会弹出申报成功了提示。如果要交税,点击缴税即可。
(二)上门申报
用人单位如实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可在电子税务局下载专区下载),申报表须经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如经残联部门审批缓、减、免保障金的用人单位,须一并提供残联部门出具的相关审批表。残联部门审批的缓、减、免事宜,请咨询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 12385。
用人单位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所有大学名单一览表如下:
一、宁波大学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海洋局、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
2021年1月22日,宁波大学官网公示,该校正式获批宁波大学首个,也是宁波市首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全称是:省部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与风险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2年2月,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二、宁波工程学院
简称“宁工”,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坚持以工科为主,文、理、经、管多学科协调发展,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高校
宁波大学创办于1986年,由包玉刚捐资创立,邓小平题写校名。建校之初,由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大学、原杭州大学五校对口援建。
2018年3月,入选教育部首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三、浙江万里学院
中国第一所国有改制高校,由浙江省万里教育集团举办,试行民办学校运行机制,由浙江省教育厅主管; 是“公办高校实行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新型高校。
2017年,成为“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2018年,在德国汉堡设立浙江万里学院海外校区。
202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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