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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人民令

     (第20号)

《甘肃省人民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01年11月22日省第1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陆浩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甘肃省人民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营造法制统一、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院有关规定,省组织有关部门,对我省19年以来制定的规章进行了清理。经2001年11月22日省第141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对其中主要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或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的部分规章予以废止。现将第一批废止的41件规章目录公布如下:

序号:1

规章名称 甘肃省小煤矿管理体制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11号

说明 1994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169号《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已有新规定,实际上已经失效。

序号:2

规章名称 甘肃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80〕236号

说明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序号:3

规章名称 甘肃处严禁向企业乱摊派暂行规定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86〕42号

说明 1988年4月28日院《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已有新规定,实际上已经失效。

序号:4

规章名称 甘肃省木材、林木产品运输管理办法

发布文号 甘政办发〔1982〕68号

说明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序号:5

规章名称 甘肃省测量标志管理办法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82〕88号

说明 1996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20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管理条例》已有新规定。

序号:6

规章名称 甘肃省人民关于《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条例》的补充规定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83〕425号

说明 1998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1999年9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已有新规定。

序号:7

规章名称 甘肃省处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补充办法

发布文号 甘政办发〔〕183号

说明 1989年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26号《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暂行条例》已有新规定。

序号:8

规章名称 甘肃省人民关于深入贯彻《院关于坚决制止就地转手倒卖活动的通知》的决定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85〕52号

说明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序号:9

规章名称 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85〕72号

说明 原立法依据年9月12日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已被1999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265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宣布废止。

序号:10

规章名称 甘肃省建筑材料工业行业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文号 甘政办发〔1986〕75号

说明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序号:11

规章名称 甘肃省关于加快发展新产品用新技术的暂行规定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80〕291号

说明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序号:12

规章名称 甘肃省《加快发展新产品用新技术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86〕76号

说明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序号:13

规章名称 甘肃省酒类专卖管理办法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86〕208号发布 19年10月22日省令第27号修正

说明 已被2000年9月23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代替。

序号:14

规章名称 甘肃省人民贯彻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86〕206号

说明 原立法依据1986年7月12日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已被2001年10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319号《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宣布废止。

序号:15

规章名称 甘肃省人民贯彻院《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86〕206号

说明 原立法依据1986年7月12日院《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已被2001年10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319号《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宣布废止。

序号:16

规章名称 甘肃省人民贯彻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退休养老基金统筹实施办法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86〕206号

说明 原立法依据1986年7月12日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已被2001年10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319号《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宣布废止。

序号:17

规章名称 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86〕37号

说明 原立法依据1985年2月8日《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已被19年7月21日院令第225号《殡葬管理条例》宣布废止。

序号:18

规章名称 甘肃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88〕157号

说明 原立法依据1989年3月13日院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条例》已被2000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宣布废止。

序号:19

规章名称 甘当省临时工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90〕44号

说明 原立法依据1986年7月12日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已被2001年10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319号《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宣布废止。

序号:20

规章名称 甘肃省实施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细则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90〕59号发布 19年10月22日省令第27号修正

说明 已被1999年12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1号《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代替。

序号:21

规章名称 甘肃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91〕23号

说明 原立法依据1989年10月25日院令第43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已被1998年10月25日院令第250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宣布废止。

序号:22

规章名称 甘肃省废旧金属收购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91〕170号发布

说明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序号:23

规章名称 甘肃省表彰奖励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规定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92〕223号

说明 拟由《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代替

序号:24

规章名称 关于加快黄河上游甘肃段经济开发试验小区建设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88〕131号

说明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序号:25

规章名称 甘肃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快甘肃黄河上游五个经济开发试验小区建设有关政策的补充规定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91〕106号

说明 适用期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序号:26

规章名称 甘肃省关于促进城市集体经济发展有关政策的补充规定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91〕110号

说明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序号:27

规章名称 甘肃省文化、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92〕214号

说明 已被19年7月30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代替。

序号:28

规章名称 甘肃省对部分生产资料实行国家订货暂行规定

发布文号 省批准 甘政办发〔1994〕19号

说明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序号:29

规章名称 甘肃省整顿成品油市场实施办法

发布文号 省批准 甘政办发〔1994〕78号

说明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序号:30

规章名称 甘肃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

发布文号 省批准 甘政办发〔1994〕92号

说明 已被2000年12月18日甘政发〔2000〕81号《甘肃省人民关于发布〈甘肃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试行)的通知》宣布废止。

序号:31

规章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政策的规定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94〕104号

说明 已被2001年1月7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代替。

序号:32

规章名称 甘肃省平凉地区煤炭铁路运输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95〕136号

说明 已有新规定,实际上已经失效。

序号:33

规章名称 甘肃省防震减灾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文号 1996年10月8日省令第20号发布

说明 已被1998年9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号通过的《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宣布废止。

序号:34

规章名称 甘肃省鼓励引导外商投资产业和投资方式导向实施细则

发布文号 省批准 甘政办发〔19〕33号

说明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序号:35

规章名称 甘肃省开发区鼓励引导国内外投资暂行办法

发布文号 省批准 甘政办发〔19〕33号

说明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序号:36

规章名称 甘肃省农业用地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89〕104号文发布 19年10月22日省令第27号修正

说明 1998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1999年9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已有新规定。

序号:37

规章名称 甘肃省饲料工业管理办法

发布文号 省批准1985年6月12日省经委发布 19年10月22日省令第27号修正。

说明 已被2001年6月2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代替。

序号:38

规章名称 甘肃省关于拟定法规规章程序的规定

发布文号 省批准 甘政办发〔1986〕51号文发布 19年10月2日省令第27号修正

说明 2000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后,拟制定新的规定。

序号:39

规章名称 甘肃省家畜家禽防疫实施办法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86〕191号发布 19年10月22日省令第27号修正

说明 原立法依据1985年2月14日院《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已被2001年10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319号《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宣布废止。

序号:40

规章名称 甘肃省鼓励引导外商投资若干政策规定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96〕60号

说明 2000年8月22日甘政发〔2000〕50号《甘肃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政策》已有新规定。

序号:41

规章名称 甘肃省鼓励引导外商投资政策规定

发布文号 甘政发〔1998〕36号

说明 2000年8月22日甘政发〔2000〕50号《甘肃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政策》已有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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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为了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又出台许多惠农政策,因为各地养殖品种、作物种类的不同,落实到各地会有一些差别。具体补贴政策如下: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5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2014 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 3.3%。2015年,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5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 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5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5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2015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支持政策

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二是推动科技向企业流动。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18.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5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5年,国家将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5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5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力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今年对示范区建设的余额不低于300亿元。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5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5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5年,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

34.开展农业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

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治理。  

四是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15-25度重要水源地实行退耕。

五是开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

六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七是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

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5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

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

38.阳光工程政策

2015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

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5年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选拔50名左右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三是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合法权益。

41.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

2015 年,国家将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国家将推进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这些组织必须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坚持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42.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对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自主开展相关险种。

43.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进行奖励或者补助的政策。

44.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5.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2015年,除继续实行已有的扶持政策外,农业部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选择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合作社,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稳妥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46.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

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

47.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

明确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具体内容、衡量标准和运作方式,提出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组织从事农业公益的具体政策措施。

4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

2015年,选择三个省作为整省推进试点,其他省(区、市)至少选择1个整县推进试点。

49.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根据1号文件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将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产权交易、股权的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继承等重大问题。

50.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2015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60万户左右。拟按照东、中、西部垦区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改造农垦危房24万户;同时按照中央投资每户1200元的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农垦危房改造供暖、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参考材料中国农业新闻网://.farmer.cn/jjpd/hyyw/201503/t20150309_1017369.htm

新一周,猪价“揪心”走势,牛羊“反弹”,油价“4连跌”有戏!

你问的是甘肃省电子税务局成品油怎么开吗?在电子税务局开具成品油需要进行以下步骤:

1、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选择相应功能模块。

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如购方信息、销售信息、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等。

3、上传相关附件,如合同、单据等。

4、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应税费。

为何每逢中秋国庆油价暴涨?

周一新开始,猪、牛羊及粮食端新变化,值得高兴的是油价再次爆出“好消息”!市场到底当前如何,后市如何发展?下面我们一起分析:

01、猪价“揪心”,走势偏弱

从上周的猪市行情来看,整体上呈现“涨跌”互现,以跌多涨少的情况,从养殖端及消费端来看,整体都不是很理想。

一方面,当前的市场行情让不少养殖户感到猪价上涨陷入困境,处于难以往上再涨的状态,利润也出现一定的缩水。

另一方面,当前的猪价下跌并没有给带来猪肉下跌的消息,猪肉价格依然维持在17至18每斤,根本没有降低。

从刚刚得到的本周价格,依然走势不佳,整体呈现以跌为主的行情,周一市场整体下跌。

从下跌的地区来看,黑龙江地区每斤下跌0.1元,主流价格在10至10.3元每斤,东北其它地区也下跌0.1元,主流价格在10至10.5元每斤;河北地区下跌0.1元每斤,主流价格在10.4至10.6元每斤;山东地区下跌0.1元每斤,主流价格在10.4至10.7元每斤;河南地区0.1元,10.4至10.6元每斤;四川地区主流价格11至11.3元每斤,上涨0.1元每斤。

从全国猪价来看,整体均价在10.76元,略跌0.02元。

从近10天的市场来看,生猪一直处于震荡横盘走势,涨跌互现,走势让人“揪心”,从当前的“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因素来看,整体市场保持一定的利弊各有。

利方面:立秋过后,市场有“秋膘”的习俗,天气后续逐渐转凉,猪肉消费会逐渐增强;此外,随着开学季对于猪肉消费的量增加,特别是中秋临近,会进一步推动猪价上涨。

弊方面:随着大型生猪企业前期压栏惜售,导致后续的市场集中上量。

散养端,前期生猪价格大涨导致越长越惜售的状态,后续的大猪逐渐处理,对生猪存在一定的压力。

生猪在国家调控的影响,下半年的市场受到一定调控。

后续,个人认为,8月下旬的价格可能会出现一定“反弹”迹象,下半年的市场行情依然不容乐观,后续在第四季度价格会维持在12至13元每斤以上。

02、牛羊市“反弹”,上涨“希望”存在

7月末来,牛羊市场出现一定价格回升,部分地区的价格抬头,根据养殖主产区市场来看,牛价上涨。

牛价分析:江西在14.4元每斤,山东地区在15.2元每斤,云南地区在15.2每斤,甘肃地区在17.82元每斤,内蒙地区在19.5元每斤。

羊价市场行情:内蒙地区35公斤公羊在650元每只,母羊在500元每只;河北地区公羊在40斤左右价格在650元;黑龙江地区公羊35斤在540元每只,南阳唐河在14.5元每斤,山东130育肥羊在17元每斤。

从整体市场报价来看,牛羊价格较之前的2个月都上涨,价格上涨幅度在1至2元每斤,对于养殖端来说,是个好消息。

根据业内人士反应对于上涨的影响主要以下几点:

首先,养殖户减栏及清栏,最终导致牛羊市场供应减少。

其次,进入到7月下旬后,牛羊肉消费逐渐提升,对于牛羊价格上涨起到一定的拉动作用。

最后,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牛羊肉价格维持在40元每斤的低价,增加了家庭消费的需求。

从整体来看,近期牛羊市场价格出现一定的回暖,但是并不是说迎来“上涨潮”,后续市场的拐点可能会出现在明年的上半年,但是第四季随着陆续进入到牛羊消费旺季,加之,下半年的节日增多,整体的行情还是有一定上涨空间。

03、油价下跌,迎来“4连跌”有戏

对于汽油价格是近期大家比较期盼的,特别是前期的3连跌后,油价从市场最高点逐渐降幅达到了0.8元每升,对于燃油消费压力也逐渐降低。

从成品油市场再次迎来好消息,在8月9日24时第15轮油价再次调整,油价出现下跌,根据最新的油价市场消息来看,原油价格可能下跌在0.99%,每吨下跌60元,已经远超50元每吨的搁浅线,油价或每升下调0.04至0.05元每升,每箱油可能节省2.5元。

对于当前的油价已经达到预期的下跌,但仅仅超过搁浅线的10元,对8月9日市场油价到底是涨还是跌,大家还是拭目以待,对于“4连跌”概率会在90%以上,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中秋节92号汽油重返“7元时代”

今年上半年油价一直处于涨!涨!涨的走势,令咱们车友增加了很大一笔出行成本。今日油价最新资讯的小编在上个月刚感叹一会,因为7月底到8月实现油价“跨月连跌”的情况,让上半年的高油价下跌了一丢丢,可惜9月开始,油价就来个回马枪,马上上涨回来,截至昨天,9月份的两次油价调整全部执行完毕,出现了“两连涨”的局面,让之前“6元时代”的92号汽油重返“7元时代”。

今日凌晨油价上涨后,0号柴油涨至6.66元/升的均价,92号汽油均价也涨至7.02元/升,95号汽油涨至7.50元/升,98号汽油就更不用说了,除了甘肃地区,基本全国各省市都进入“8元时代”。

今日油价最新调整资讯:今日2021年9月19日,星期日。随着上周末到本周国际油价的连续大涨,国内成品油统计数据也不断上升,在今天凌晨进行的今年第18次油价调整中,油价再次迎来上涨,实现9月油价“两连涨”。这也是今年的第12次油价上涨。#最新油价消息#

国家通知: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1年9月18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上调90元/吨、85元/吨。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