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咸宁市2020午农村客运车原油补贴?

2.中国什么时候开始允许汽油中加入甲醇?

3.最新汽油价格

4.湖北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试点办法

5.2018年襄樊市渡船燃油补贴明细

湖北成品油调价通知_湖北省成品油价格调整

日前,国家公布了成品油价格调整方案,再次调高了成品油价格。按照《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有关意见的通知》精神,11月1日,中央财政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财政落实工作确保石油价格改革顺利实施的紧急通知》(财建明电[2007]3号),继续对从事近海、内陆捕捞及养殖并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远洋渔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企业;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照2006年补贴用油量考虑6%增幅确定, 补贴时间按2个月计算。其中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中央财政负担50%,其余由省财政负担。 按照交通部、省交通厅和省财政厅相关部门要求,湖北省港航管理局为了做好此次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工作,组织专班对全省满足条件的客渡船经营者的情况进行了测算,拟定了补偿方案。 目前方案已上报省交通厅、省财政厅待批,预计近期下发执行。

湖北省咸宁市2020午农村客运车原油补贴?

2009年7月1日汽油和柴油每吨价格是多少 其他答案: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730元和599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表一。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二、供铁道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7130元和639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表二。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调整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09年6月30日零时起执行。  附表一 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吨品种 调整前供应价格 调整后供应价格供军队等部门用 90 号汽油(Ⅱ)(标准品) 6130 6730 供军队等部门用 0 号柴油 (标准品) 5390 5990 供军队用灯用煤油 5420 6020 供军队用海军燃料油 3880 4310 航空汽油(标准品) 6310 6930 二、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90 号汽油(Ⅱ) 90 号汽油(Ⅲ) 0 号柴油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北京市 7930 7260 天津市 7485 6745 河北省 7485 6745 山西省 7555 6800 辽宁省 7485 6745 吉林省 7485 6745 黑龙江省 7485 6745 上海市 7500 6750 江苏 省 7540 6785 浙江省 7540 6800 山东省 7495 6755 湖北省 7510 6770 湖南省 7550 6830 河南省 7505 6765 海南省 7630 6880 广东省 7565 7795 6815 广西自治区 7630 6880 宁夏自治区 7490 6745 甘肃省 7470 6765 新疆自治区 7265 6640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呼和浩特市 7500 6760 合肥市 7505 6765 福州市 7540 6790 南昌市 7505 6765 成都市 7705 6980 重庆市 7690 6945 贵阳市 7665 6905 昆明市 7695 6935 西安市 7470 6755 西宁市 7435 6775 注:1、表中除北京市外,汽油(Ⅱ/Ⅲ)是指符合GB17930-2006《车用汽油》质量要求的车用汽油;  2、表中北京市汽、柴油为质量符合车用汽、柴油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238-2007,DB11/239-2007)的油品。 国家发展改革委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中国什么时候开始允许汽油中加入甲醇?

湖北省咸宁市2020午农村客运车原油补贴

有的,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发放标准政策第一条为加强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各地应抓紧完善出租汽车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化解油价调整对出租汽车经营效益的影响。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之前,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临时油价补贴。

最新汽油价格

自治区发改委、法制办、乙醇办负责人就车用乙醇

汽油使用有关问题

答 记 者 问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

1、我国有哪些省市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情况如何?

答:为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开发石油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农业生产、消费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经院同意,2000年4月,原国家计委开始筹划车用乙醇汽油的推广使用工作。

2002年3月开始,国家在河南省南阳市、洛阳市、郑州市和黑龙江省肇东市、哈尔滨市陆续启动车用乙醇汽油的试点工作,建设了5个调配中心,改造了726座加油站,约有21万辆汽车参加了封闭运行。

2004年2月,在取得试点经验后,吉林、辽宁、黑龙江、河南、安徽五省陆续实现全省封闭运行(封闭运行是区域内只允许销售乙醇汽油,不允许销售普通汽油),湖北省9个地市、山东省7个地市、河北省6个地市和江苏省5个地市也陆续实现封闭运行。

到2006年,我国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已覆盖北方9省,燃料乙醇生产能力已经达到102万吨,已实现年调配1020万吨乙醇汽油的能力,占我国汽油消费量两成多。从国家发改委提供的资料来看,车用乙醇汽油无论在高温还是在零下30度低温的条件下都能正常使用,推广工作总体运行平稳,车用乙醇汽油得到了消费者认可,车用乙醇汽油推广是成熟的。

国家能源政策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鼓励发展非粮原料燃料乙醇。按照国家最近出台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10年我国增加非粮燃料乙醇年利用量200万吨,燃料乙醇年利用量将达到302万吨,乙醇汽油销售量达到3020万吨,达到全国汽油销售量50%以上,排在美国、巴西之后,居世界第三位。

2、在我区推广车用乙醇汽油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农业产业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举措,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首先,为全国发展以非粮作为原料生产燃料乙醇积累经验。目前,我国燃料乙醇是使用粮食作为原料生产的,给粮食供给形式造成压力。为了维护粮食安全,避免粮价大幅波动,也避免燃料乙醇生产和供应受粮食类原料的制约,我国出台了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坚持以非粮为主”政策。我区木薯丰富,是生产燃料乙醇的理想原料,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我区建成了全国第一个以木薯为原料生产的燃料乙醇项目,成为全国第一个非粮原料燃料乙醇试点省区,国家对我区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给予厚望。推广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国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其次,可以缓解我区燃油供应紧张局面。广西是一个一次能源非常缺乏的省区,广西缺煤少油,我们大量的成品油、燃料油和煤炭都要由外部输入,对外依存度接近100%。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燃油的消费量也在逐年增加,2006年我区汽油消费量127万吨,预计2010年将达到165万吨。在汽油中加入燃料乙醇替代部分普通汽油,可以缓解广西燃油供应的紧张局面,调整广西的能源消费结构;第三,可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造成的污染,改善大气环境,提高人类的生存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研究表明,添加10%的车用乙醇汽油可减少一氧化碳排放25%~30%,减少可挥发性物质排放约10%,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0%;第四,可以有效地促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和发展地方经济。我区农业产业化不发达,农民增收渠道不多,收入较低,农村经济还比较落后。2006年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770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7%。国家在我区试点发展以木薯为原料的燃料乙醇产业,可以发挥我区木薯优势,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产品深加工的档次和水平,带动种植业、养殖业等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按目前的生产、种植和价格水平计算,一个年产20万吨木薯燃料乙醇的项目,需鲜木薯约150万吨,如果按2006年鲜木薯最高收购价400元/吨计,可以带动农民收入6亿元。今年由于20万吨木薯燃料乙醇项目建成投产,鲜木薯收购保护价为450元/吨,最高收购价达520元/吨,按今年平均收购价480元/吨计,2007年预计可使农民收入达7.2亿元,在去年的基础上增收1.2亿元;第五,可以扩大我区燃料乙醇和生物化工产品生产能力,使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化工产业成为我区又一新兴产业,有效地促进我区农民增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3、我区什么时候开始销售使用乙醇汽油?

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总体方案》,我区原从2007年12月15日开始销售车用乙醇汽油;2007年12月28日全区封闭销售车用乙醇汽油。鉴于近期国际油价高位运行,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紧张。为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稳定,中石化、中石油所属炼油厂全力以赴确保柴油、普通汽油供应,近期无法供应车用乙醇汽油组分油。同时,推广车用乙醇汽油后石油公司发油品种由原来的5个增加至7个,造成普通汽油与组分汽油备油、输送、中转压力增大,不利于当前整个成品油的发运工作。加上前段时间出现了排长队加油等现象,如果按原进行加油站储罐清洗工作,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将会影响到加油站的正常营业,可能会引发不稳定因素。

目前国家取了一系列措施增加成品油供应,我区成品油市场供应从今年12月中旬开始已趋于缓和,预计缓和形势将延续到明年3月份。为积极稳妥推进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先试点后推广,试点范围和时间以及全自治区封闭销售、使用时间由自治区人民另行公布”,自治区人民决定,我区从2008年2月15日起在北海、贵港两市开始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2月28日起在两市封闭销售、使用;2008年3月15日起在其他地区开始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3月31日起全自治区封闭销售、使用。

4、什么是车用乙醇汽油?

答:车用乙醇汽油是指在不含MTBE含氧添加剂的专用汽油组分油中,按体积比加入一定比例(我国目前暂定为10%)的变性燃料乙醇,由车用乙醇汽油定点调配中心按国标GB18351—2004的质量要求,通过特定工艺调配而成的清洁环保型车用燃料。

5、什么是变性燃料乙醇?

答:乙醇,俗称酒精,变性燃料乙醇是按国标GB18350-2001

质量标准,通过专用设备、特定脱水工艺,生产出含量在99.2%(v/v)以上的无水乙醇。经过变性处理后,不能食用仅供调配车用乙醇汽油的燃料乙醇。

6、什么是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

答: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是指由炼油厂或石油化工厂生产出的车用汽油半成品(不添加含氧化合物的液体烃类),主要作为不同牌号车用乙醇汽油的调合组分。

7、车用乙醇汽油的标号有几种,如何标示?

答:目前车用乙醇汽油暂分为E90#、E93#、E#。

8、我国《车用乙醇汽油》标准何时发布?何时实施?

答:我国车用乙醇汽油标准于2001年4月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从2001年4月15日开始实施,标准编号是 GB18351-2001,2004年进行了修订,现标准编号是 GB18351-2004。

9、我国《变性燃料乙醇》标准何时发布?何时实施?标准编号是什么?达到国际什么水平?

答:我国变性燃料乙醇标准于2001年4月2日发布,从2001年4月15日起实施,标准编号是GB18350-2001。变性燃料乙醇标准在技术内容上等效用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标准ASTM D4806-99《与汽油混合用作车用点燃式发动机燃料的变性乙醇标准规格》,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0、如何保证变性燃料乙醇和车用乙醇汽油的质量?

答:变性燃料乙醇和车用乙醇汽油两者都有强制性产品标准,即GB18350—2001《变性燃料乙醇》国家标准和GB18351—2004《车用乙醇汽油》国家标准。按照标准要求,取适当的调合方法可保证获得高质量的产品。

11、车用乙醇汽油适用的车型、车类有哪些?

答:车用乙醇汽油适用于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各类车辆。无论是化油器还是电喷供油方式的大、中、小型车辆以及摩托车都完全可以使用车用乙醇汽油。

12、车用乙醇汽油有哪些优点?

答:(1)提高燃油品质:燃料乙醇按10%的比例调配入汽油中,可使氧含量达到3.5%,助燃效果好,也可使汽油中不能燃烧的部分充分燃烧,提高了汽油的燃烧效率。

(2)降低尾气排放: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于2001年所做的车用乙醇汽油8万公里行车试验检测数据表明:CO尾气排放明显降低,最大降低率已达55%,平均降低率30.8%,HC化合物平均降低率为13.4%。

(3)燃烧充分、减少积炭:车用乙醇汽油由于燃烧彻底,解决了普通汽油燃烧不完全所形成的炭粒积聚现象,能有效地预防和消除发动机燃烧室、气门、火花塞、排气管、消声器等部位积炭的产生。

(4)燃油系统自洁:具有良好的清洁作用,能有效地消除汽车油箱及油路系统中燃油杂质的沉淀和凝结,具有良好的油路疏通作用。

13、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是否需要对汽车发动机进行改造?

答:2001年,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所做的3个车型12辆车、各8万公里行车试验结果表明:使用含量为10%的车用乙醇汽油,无论是电喷式或化油器式发动机,不需要对发动机进行改动,即可正常使用。

14、首次使用车用乙醇汽油须注意些什么?

答:车用乙醇汽油中的燃料乙醇是一种性能优良的有机溶剂,具有较强的溶解清洗特性。超过3~5万公里以上的车辆在首次使用乙醇汽油时,在乙醇汽油的清洗作用下,会将油箱、油路中沉淀、积存的各类杂质,如:铁锈、污垢、胶质颗粒等软化溶解下来,混入油中。这些杂质可能会造成油路不畅。

建议对车辆的油箱及油路的主要部件,如:燃油滤清器、化油器等进行清洁检查或清洗,以保证燃油系统各部件的清洁。

15、车辆参数的适应性调整是怎样的? 答:车用乙醇汽油与普通汽油相比,性能基本一样。在这里仅从理论角度加以解释。以便在实际调整中作为参考。普通汽油的理论空燃比约是15:1(14.3~15.1),乙醇的理论空燃比约是9:1,车用乙醇汽油中加入10%的乙醇,从理论上推算,其空燃比约是14:1(13.5~14.4)。因此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时,应对空燃混合比进行加浓调整。由于车用乙醇汽油中所含的乙醇,从理论上讲其燃烧速度较汽油滞后,因此,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时,带分电器的车辆应将点火时间在正时的基础上,对点火提前角略做提前调整。电喷式车辆在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时,因该发动机在各工况状态下参数调整,均由电脑自动控制完成,因此无需任何调整,即可正常使用。

16、乙醇汽油是否对金属有腐蚀性影响?

答:试验表明,在乙醇汽油加入金属腐蚀抑制剂后,对黄铜、铸铁、钢、锌和铝等金属进行腐蚀试验,未发现有明显腐蚀现象。截至目前为止,在外省试点车辆中也未发现对金属件有腐蚀损坏。

17、乙醇汽油是否对橡胶件有影响?

答:试验表明,绝大多数橡胶件均能适应乙醇汽油。只有少数几种不适应,但腐蚀作用缓慢。

18、哪些车辆应当清洗?怎样清洗?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一般来讲,对行驶里程在3~5万公里以上而且确认供油系统较脏或油箱底部积存有水份的车辆建议进行清洗。对行驶里程数较大的车辆提倡清洗。

驾驶员不能自已进行清洗的车辆建议选择具有二类以上资质的汽车维修厂,按规范进行清洗。

车辆清洗内容包括清除油箱及油路系统中的杂质和油箱底部积存的水份。重点对油箱、燃油滤清器、油泵、化油器、喷油嘴、油路及油路滤网逐项进行清洗。

清洗过程中应注意彻底清除油箱、油路系统中的杂质,排出油箱底部积存的水份。车辆按规定对电喷车的电控燃油喷咀进行清洗,可以防止电喷咀被杂质堵塞、影响雾化质量,防止油耗增加,动力下降的现象。

车辆清洗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

19、车用乙醇汽油价格是怎样制定的?

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车用乙醇汽油零售价格,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作价方案,报经自治区人民同意后公布执行。”目前,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本完成乙醇汽油零售价格作价方案,近日将报自治区人民同意后公布执行。

20、车辆清洗服务价格是怎样制定的?

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车辆燃油系统清洗(含技术参数调整)服务价格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目前,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基本完成车辆清洗服务价格的制定工作,近日将向社会公布执行。

21、车用乙醇汽油与普通汽油相比,其动力、油耗情况如何?

答:从机理讲,车用乙醇汽油中因加入10%的燃料乙醇,热值理论上降低了3%左右,会使动力性能下降。但因燃料乙醇中含氧丰富,使油品含氧量达3.5%,助燃效果好,可将普通汽油中不能燃烧的部分充分燃烧,增加了热效率,二者相抵从而使动力基本保持不变,总体油耗基本持平。当然,油耗多少还与驾驶员操作、车况、道路及行驶速度等条件有关。

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于2001年所做的3个车型(夏利、富康、桑塔纳轿车)12辆车,各行驶8万公里的车用乙醇汽油与普通汽油的适应性行车试验表明:

①动力性用40km/h到120km/h加速时间对比,未发现明显规律。普通汽油与乙醇汽油两种燃料互有高低,从整车加速性上无法分出两种燃料的优劣。

②乙醇汽油的工况法燃油经济性普遍好于普通汽油,参试车辆中只有1辆车乙醇汽油的油耗比普通汽油略高。

另据河南省乙醇办在郑州市于2002年8月所做的乙醇汽油与普通汽油行车对比测试,现场由河南电视台、河南广播电台、大河报、郑州晚报记者参加并全程跟踪录相、监督,测试情况表明:乙醇汽油与普通汽油性能上无明显区别,油耗基本持平。

22、乙醇汽油能否与普通汽油混用?

答:我国推广使用的车用乙醇汽油是按国家标准,在专用汽油组分油中按体积比加入10%的变性燃料乙醇,通过特定工艺调配而成的车用燃料,是非常成熟的产品。与普通汽油具有良好的互换性,两者可以混用。即我区封闭运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后,外省或东盟国家使用普通汽油的车辆进入我区,可以直接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离开以后可以直接使用原来的普通汽油,对车辆没有影响。这种互换使用在已经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9个省中经常发生,没有发现异常现象。封闭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后,并不因此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所以,封闭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后不会影响我区的对外开放特别是泛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战略和国际大通道的实施。

23、油耗不稳是什么原因?该如何排除?

答:油耗不稳可能有以下三种原因:

(1)车辆油箱、油路系统较脏。排除方法:清洁油箱、油路。

(2)首次加油时,未对油箱内的沉淀积水予以清除,因燃油不能正常燃烧而致使油耗不稳。排除方法:放出油箱内的燃油,重新加注合格燃油。

(3)初次使用乙醇汽油时,未对化油器可燃混合气做适应性加浓调整,未对点火时间做提前调整。排除方法:对化油器、点火时间做适应性调整。

24、动力性能受影响是什么原因?

答:动力性能受影响可能有以下三种原因:

(1)油箱、油路系统较脏、油路不畅、堵塞。

(2)油中含水量超标、燃烧不良。

(3)未对化油器、点火时间做适应性调整,使混合气偏稀、点火过迟。

25、摩托车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应如何清洗?

答:摩托车使用乙醇汽油初期,出现的油路问题(主要是化油器、燃油滤清器被脏物堵塞)均与油箱不清洁有关。因此,首次使用时,最好对摩托车的油箱进行清洁检查。使用年限较长的车,铁制油箱中易产生铁锈及胶质颗粒附着较多,可视情况进行清洗。清洗操作可参照汽车油箱的清洗方式清洗。新购或使用一年以下的摩托车,一般不需清洗。

化油器的清洗可按化油器、燃油滤清器常规清洗方法进行。

26、冬、夏季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应注意些什么?

答:(1)冬季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注意事项及操作方法

暖车起步:因乙醇汽油的雾化、燃烧特性,冬季每天首次启动车辆时,应保证充分的暖机状态(约1-2分钟),待发动机温度上升后,再起步行驶。

(2)夏季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注意事项及操作方法

检查油箱进排气阀是否畅通:夏季环境气温较高,燃油的挥发性增大,如油箱附件--排气阀堵塞,使部分燃油由液态转化为气态时,气体不能经排气阀排出,易造成油路气阻的产生几率增大(普通汽油也是如此)。

夏季加油时不要将油箱加得太满,要留有一定的油品膨胀空间。

27、甲醇汽油对人身、对车辆的危害有哪些?

答:(1)甲醇对人身健康的危害

甲醇是典型的神经毒物,可经呼吸道和皮肤接触吸收,主要损害人的神经和视觉系统,具有显著的作用,人体中毒量为5—15mg。

急性中毒症状:头痛、恶心、胃疼、疲倦、视力模糊以致失明、继而呼吸困难,最终导致呼吸中枢而危及生命。

慢性中毒:眩晕、昏睡、头疼、耳鸣、视力减退。使用甲醇汽油容易对驾驶员、加油工及车辆维修等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2)甲醇对汽车发动机的腐蚀危害

甲醇对一般不锈钢具有较强的腐蚀性,会对发动机部件和排气系统产生严重腐蚀。目前还未研制出有效的甲醇燃料金属腐蚀抑制剂。因此,使用甲醇混合燃料时,须对发动机进行改造和更换材质,并改用专用润滑机油。未经专门改造的汽车发动机不能使用含甲醇的燃料。

《车用无铅汽油》和《车用乙醇汽油》国家标准均严禁人为加入甲醇。

湖北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试点办法

山东东明12.27日最新成品油报价:90#5050 93#5400

-10#5000 我是新乡地区的私人加油站 90卖4.2元 93#卖4.67元 -10#卖4.7元 卖出油价仅供参考

2018年襄樊市渡船燃油补贴明细

第一条 为了节约石油,减少车辆尾气对环境的污染,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车用乙醇汽油,是指符合国家标准(GB18351-2004)、用变性燃料乙醇和车用乙醇汽油组分油按一定比例调配后形成的乙醇含量在10%±2%(按体积分数计)的新型清洁环保燃料。第三条 本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试点区域为武汉、襄樊、荆门、随州、孝感、十堰、宜昌、黄石、鄂州(含所辖县、市)。

以上试点区域内调配、储运、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适用本办法。

工业生产所需、军队特需和国家特种储备所需普通汽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坚持统一和便民的原则。实行定点生产、封闭运行、全程服务、规范操作,注重环保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第五条 省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管理工作;试点区域内市、县指定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试点区域内县级以上应当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的落实。第七条 商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加油站按照标准进行建设和设备改造。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的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秩序。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变性燃料乙醇、车用乙醇汽油组分油和车用乙醇汽油的质量、标准、计量,组织制定相关地方标准。

物价部门负责车用乙醇汽油零售价格的核定与监督检查、汽车清洗收费标准的核定与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罚擅自提高价格的违法行为。

交通部门负责制定车辆燃料系统清洗规范,对汽车清洗维修企业及清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变性燃料乙醇、车用乙醇汽油组分油、车用乙醇汽油调配、储运、销售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监督,以及配送中心、加油站的消防安全监督。

环保部门负责对车辆尾气排放进行监测和监督检查,并对清洗废水、废油排放进行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车用乙醇汽油经营和储存的综合安全监管工作。

各新闻媒体应当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目的、意义,介绍使用的方法和注意事项。第八条 自2005年12月31日起,试点区域内所有加油站停止销售除车用乙醇汽油以外的其它车用无铅汽油。

各加油站库存的各种标号车用无铅汽油可自行处理,也可由配送中心按照协议价格回收。

试点区域的市人民应在市界公路入口处设立“车用乙醇汽油使用区”的告知标示牌。第九条 车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依托现有油库,由定点企业根据规划设立,统一向辖区内的各加油站提供车用乙醇汽油。第十条 加油站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改造完成车用乙醇汽油的贮存销售设备。第十一条 试点区域内加油站完成改造后,由试点市商务部门会同质监、消防、安监、环保等部门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由商务部门换发《车用乙醇汽油零售经营证书》、安监部门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企业持换发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经营项目变更手续。

改造后的加油站必须符合《新建与改建车用乙醇汽油加油站设计施工规范》(DB42/321-2005)及《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符合安全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第十二条 配送中心和加油站销售的车用乙醇汽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严禁销售、使用添加甲醇的汽油等车用燃料。第十三条 车用乙醇汽油的零售价格由省物价部门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部门公布的同期同标号普通汽油零售中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制定,并予以公布。第十四条 行使里程在3万公里以上的汽车,在首次使用车用乙醇汽油之前,遵循自愿原则,由车辆所有者到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对车辆的油箱、油路进行清洗,并对有关技术参数进行适应性调整。第十五条 汽车维修企业的清洗废水收集处理应做到达标排放,清洗的废油应按有关危险废物的要求处理。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销售车用乙醇汽油以外的其它车用无铅汽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关于2018年度渔船渔业油价补助的公示为加强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保障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根据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海计[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8年渔业油价补助专项资金相关发放信息予以公示。我市海洋捕捞机动渔船和养殖机动渔船的油价补助严格按照江苏省《关于做好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海计[2016]4号)文件规定执行,并统一使用“江苏省渔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渔船油补的资料录入、数据审核、补助资金计算、数据汇总及各类申请、申报、发放、上报表格打印等相关工作均通过信息系统操作。即从2015年起,对国内捕捞渔船实行按作业类型和大小分档核算油价补贴。按渔船船长和功率(均以《渔业捕捞许可证》中载明的船长和主机总功率为准)进行分档,确定其补贴核算标准上限。对渔船主机功率未达到对应船长分段核算功率下限,以及对应船长档位未设定补贴上限标准的,自动按功率对应的低档次船长分档标准予以核算补贴。对海洋养殖机动渔船建立水产养殖油价补助与用油量及油价脱钩的机制。维持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贴核算方式基本不变,降低油价补贴核算标准,设置功率补贴上限,同时调低油价补贴资金测算标准。海洋养殖机动渔船可补贴功率上限为100千瓦,核算后仍高于以上标准的分别按照100千瓦核定,海洋养殖机动渔船补贴资金测算标准为0.048万元/千瓦(上限),可补月数按养殖证的有效月数进行核定。我市对2018年度符合油补条件的捕捞渔船399艘,作为第一批公示对象在启东信息公开栏(://.qidong.gov.cn/qdsnw/xxgk/xxgk.html)、各渔业服务组织进行资金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7日。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内,任何个人与单位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形式向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或启东市财政局反映情况。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后即向市及财政部门进行申报打卡发放。